當科學家是我從小的夢想。外人看來好像是一路過關斬將,其實是各種權衡;小至遊戲交誼時光,大到論及婚嫁的感情,都曾為留學放下。
滿心期待拿著獎學金通知來到美國,卻不快樂。發現並不熱愛寫框架固定的論文發表格式,也對需要不停找計畫經費感到壓力。如果這兩件事將決定我的職涯發展,只覺前途黯淡。
在通過博士資格考後,內心的懷疑終於累積到爆發:「這就是妳放棄一切要追求的嗎?往下走還要放棄更多,妳願意嗎?」我沒有辦法回答自己。但如果不走學術,還可以做什麼?也沒有答案。
分析過去,發現「溝通表達」的元素在生命中不斷重複出現。歷經演講隊、辯論社,只要上台報告都有好表現,曾經拿到海龜認養募款冠軍,募款數是第二名的兩倍。還沒有上大學前,許多親戚們都覺得我應該去當律師。我想,沒念法律的我,或許科學政策會是另一條能發揮的路?